【内容导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11年中小学免费教育人数统计和高中阶段国家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我市对有关免费教育统计工作已进行改进。据《珠海教育之窗》小编了解,我市对持有《低保证》的低保户学生,实行小学初中阶段住宿的特困生免交住宿费,高中阶段的特困生免交学费、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验费。大中专补贴统一为750元/生/学期。
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施中小学免费教育实践情况,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秋季中小学免费教育人数统计和高中阶段国家贫困生资助工作,提高免费教育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经召集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与市财政局有关部门对过去几年的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决定对有关免费教育统计工作方法进行改进。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认真执行十二年免费教育政策(即《关于印发<珠海市中小学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珠教[2007]7号文和《关于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后有关收费政策变动的通知》珠教办[2007]15号文)。
二、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即《关于贯彻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价[2010]40号文)。
三、学校对持有我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的学生,实行“零费用”入学,即小学初中阶段住宿的特困生免交住宿费,高中阶段的特困生免交学费、书费、住宿费和实习实验费。大中专补贴统一为750元/生.学期。
四、认真及时填报各类免费学生人数统计报表。2011年秋季珠海市免费人数统计表格共十张(详见附件二),请各区及各相关学校及时报我局计划财务科(报送时间要求详见附件一),以便汇总上报省教育厅核拨有关补助。注意:在报送附件二中的表三时,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先盖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传真一份给我局,并报送已确认电子版,最后把联合盖章件完成后补交。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市直属中小学在填报有关免费教材人数表八和表九时,要同时报市教育局和相关书店,而且数据要求保证一致,以便汇总数据能及时申请核拨有关补助。原则上,我局对各区完成联合审查并盖章上报的免费教育统计报表不再改动。
五、所有附表表格数据由学校核对户籍相关资料,区教育局核准人数,学校和区教育局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为尽快将免费教育补贴核准下达相关学校,保证学校的正常运作,对不按时交表的单位,我局将会通知单位负责人,并在Q群上公布。
联系人:杨瑞燕 联系电话: 2121171 传真:2121301 QQ号:491879057 E-mail:491879057@qq.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本文来源:珠海教育信息网 *珠海教育之窗编辑整理 (责任编辑:huili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