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导读】我市新出台的《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中说明高校毕业生创业可获4000元的资助,另外,自主创业并招用毕业生的企业可以获得每个人每月150元的岗位补贴。《珠海教育之窗》希望要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们可以认真看看《办法》中的各种规定。
“凡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并招用毕业年度内的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将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0元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据悉,我市近日出台了《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办法》,《办法》就岗位、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几方面规定了补贴标准和申领时间。
《办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内的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以本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给予养老、失业、医疗、工伤(按最低费率)、生育5项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分别是最长不超过1年和3年。
![]() 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上,在本市自主创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本人或从事灵活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将以本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缴纳养老、基本医疗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给予50%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在创业培训补贴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市级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将给予市级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市综合性职业培训中心)每人补贴1200元。
此外,高校毕业生(包括市外高校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4000元。高校毕业生同时在市或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超过6个月的,再给予创业资助鼓励1500元。 (王芳) *本文来源:珠海特区报 *珠海教育之窗编辑整理 (责任编辑:huiling) |




















